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是一种内装本质安全电路的设备,它包括设备和电路,还可以包括联设备以及连接电缆,是石油、化工、煤炭等存在可燃性气体的现代工业中应用十分广泛的
防爆电器设备,通常用符号“i(intrinsically safety)”表示。
这种防爆型式是对电路系统而言的,是利用限制电路能量的方法来实现防爆的。在这种防爆电器设备中,即使电路发生短路、开路、绝缘击穿等故障引起的电气放电以及热效应都不能够引起爆炸性气体一空气混合物点燃。因而,它从本质上是安全的。
本质安全电路的关联设备,是一种同时包含本质安全电路和非本质安全电路,而且它的结构保证非本质安全电路不能对本质安全电路产生不利影响的防爆电器设备。它是一种特殊的非防爆型设备,只能运行在非爆炸性危险场所中,当使用其他的防爆型式保护后才允许使用在爆炸性危险场所中。
本质安全型防爆电器设备及关联设备的本安全部分,按照设备类别和防爆级别,可以分为:Ⅰ类、Ⅱ类:NA级、邱级和Hc级;按照设备保护级别,可以分为:Ⅰ类:a级(Ma级)、b级(Mb级),Ⅱ类:a级(Ga级)、b级(Gb级)和c级(Gc级)。在实际应用中,设备保护级别常常表示为:“ia”级、“ib”级和“ic”级。
不管是什么设备类别和防爆级别,这种防爆型式都应该确定“设备保护级别”。
在设计和评价本质安全型防爆电器设备的设备保护级别时,我们提出了“故障”的概念。在这里,故障被定义为,在国家标准GB 3836.4《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中未被定义为可靠元器件的元器件上、未被定义为可靠隔离和可靠连接的元器件之间的间隔和连接中发生的影响设备和电路本质安全性能的任何失效事件。
这样定义的故障又被分为计数故障和非计数故障。
所谓计数故障或非计数故障是指,假若本质安全型
防爆电器设备的部件及其连接、隔离符合国家标准GB 3836.4《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规定的结构要求,这种部件及其连接、隔离发生的故障,被定义为计数故障,否则,被定义为非计数故障。
“故障”的概念,仅仅适用于设备保护级别为“ia”级和“ib”级的设备和电路,不适用于设备保护级别为“ic”级的设备和电路。
在进行设备保护级别评价时,除分析设备和电路的结构和参数外,常常是通过试验来考核故障的。不管是什么设备类别和防爆级别,试验时都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ia”级本质安全型防爆电器设备和电路,在施加最高电压(Um)或最大输入电压(Ui)之后,在以下每一种情况下,都不能够点燃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空气混合物:
1.在正常工作条件和施加最不利条件下的非计数故障情况下。
假若不可能出现计数故障,且能够满足“ia”级试验要求时,这种设备也是“ia”级设备。
2.在正常工作条件和施加一个计数故障以及最不利条件下的非计数故障情况下。
假若仅可能出现一个计数故障,且能够满足“ia”级试验要求时,这种设备也是“ia”级设备。
3.在正常工作条件和施加两个计数故障以及最不利条件下的非计数故障情况下。
在进行电路的火花点燃试验和评价时,试验人员应该对试验电路(电压、电流)施加以下安全系数:对于前两种情况,1.5;对于后一种情况,1.0。
“ib”级本质安全型宅气设备和电路,在簏加最高电压(Um)或最大输入电压(Ui)之后,在以下每一种情况下,都不能够点燃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空气混合物:
4.在正常工作条件和施加最不利条件下的非计数故障情况下。
假若不可能出现计数故障,且能够满足“ib”级试验要求时,这种设备也是“ib”级设备。
5.在正常工作条件和施加一个计数故障以及最不利条件下的非计数故障情况下。
在进行电路的火花点燃试验和评价时,试验人员应该对试验电路(电压、电流)施加1.5安全系数。
“ic”级本质安全型防爆电器设备和电路,在施加最高电压(Um)或最大输入电压(Ui)之后,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不能够点燃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空气混合物。
在进行电路的火花点燃试验和评价时,试验人员应该对试验电路(电压、电流)施加1.0的安全系数。
但是,不管是上述哪种情况,在测定表面温度时,试验人员只能对试验电路(电压、电流)施加1.0的的安全系数。
在这种防爆型式的
防爆电器设备和电路中,无论是设备的结构还是电路的参数,都必须保证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和(或)可能出现故障工况下不会产生足够的点燃能量,从而破坏了燃烧与爆炸发生的充分必要条件(参见第1章),避免了爆炸性气体.空气混合物的燃烧与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