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型
防爆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工况和规定的异常情况下运行时不应该产生操作火花、电确弧和(或)危险温度,即使产生了火花、电弧和(或)危险温度,在自身的保护措施作用下也不能够点燃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环境。
这种防爆型式仅适用于Ⅱ类防爆电气设备。对于某些保护类型,按照试验,还可以分为ⅡA级、ⅡB级、ⅡC级三个防爆级别。
“n”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环境温度为-20~40℃。
“n”型防爆电气设备和其他防爆电气设备一样,也要按照它的最高表面温度(包括可能接触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任何内部表面)来划分温度组别(参见第2章)。
但是,对于“nC”有火花型设备或组件以及“nR”限制呼吸外壳型设备,它的防爆正压柜外壳外表面的最高表面温度应该符合相应温度组别的温度值;它的外壳内的元器件的表面温度允许不符合温度组别的要求。
另外,还有一些符合相关要求的小元件的表面温度也可以不符合温度组别的要求。
最高表面温度应该按照第2章所述的试验方法进行测量。
在测量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时,试验人员可以参照图例进行。但是,在固体绝缘材料表面上的凸筋和凹槽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凸筋的高度至少为1.5mm,厚度应该与它的机械强度相适应,但至少为0.4mm;
·凹槽的宽度至少为1.5mm,深度至少为1.5mm。
2.绝缘强度
“n”型防爆电气设备,同其他工业电气设备一样,应该具有一定的绝缘电气强度。
在“n”型防爆电气设备中,电气回路不应该直接同设备的金属壳体或金属支架相连接。
因而,在导电部件与设备支架(地)之间,导电部件之间,应该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在试验时,这种绝缘应该能够承受下面规定的试验电压历时60s(误差为0—5s)而不被击穿或发生闪络:
①对于电源电压(峰值)或内部可能出现的最高电压(峰值)不大于90V的设备,试验电压(有效值)为500V(误差为0~5V)。
②对于电源电压(峰值)或内部可能出现的最高电压(峰值)大于90V的设备,试验电压(有效值)为(2U+1000)V(误差为0-5v)或1500V(误差为0-5v)二者之中的较大值。
这里,U是
防爆电器设备的额定电源电压或内部可能出现的最高电压二者之中的较大值。
假若用直流电压来进行替代试验的话,对于绝缘绕组,则试验电压应该是规定的交流试验电压(有效值)的170%;对于某些情况,例如,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是在绝缘介质中的,则试验电压应该是规定的交流试验电压(有效值)的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