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A”型旋转
防爆电机中,定子和转子之问的气隙,在防爆电机的各种运行工况下,有可能产生电气放电火花。尤其是大型防爆电机,例如功率大于100kW的防爆电机,除s1、s2工作制外,试验人员应该考虑到这种情况。
气隙火花能够点燃爆炸性气体一空气混合物。
现在提出一种气隙火花点燃危险性的评价方法,一种用查看
防爆电气电机整机结构和相关参数的方法来确定出现气隙火花可能性的方法。气隙火花点燃危险性评价指数如表6所示。
表6气隙火花点燃危险性评价指数①
特征项目 | 相关参数 | 危险指数 |
笼型转子结构 | 铜条型笼型转子 | 2 |
铸铝型笼型转子。每极功率大于或等于200kw | 1 |
铸铝型笼型转子。每极功率小于200kW | 0 |
极数 | 2极 | 2 |
4—8极 | 1 |
多于8极 | 0 |
额定输出 | 每极功率大于500kW | 2 |
每极功率在200—500kW之间 | 1 |
每极功率小于200kW | 0 |
转子中径向冷却风道 | 有风道,铁心端部装压长度小于200mm | 2 |
有风道,铁心端部装压长度等于或大于200mm | 1 |
无风道 | 0 |
定子或转子斜槽 | 有斜槽,每极功率大于200kW | 2 |
有斜槽,每极功率不大于200kW | 1 |
无斜槽 | 0 |
转子突出部分 | 不符合注③规定③ | 2 |
符合注③规定③ | 0 |
温度组别 | (T1),T2 | 2 |
T3 | 1 |
T4,T5,T6 | 0 |
①引自GB 3836.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
②试验验证表明,在邻近铁心端部的风道内出现了火花。
③转子突出部分应该设计成能消除断续接触的结构,而且运行温度在温度组别范围内。如果符合这个规定,评价指数为0。否则为2。
试验人员应该对已经制造完成的防爆电机进行检查,如果按照表6计算,危险指数大于6,根据守候定理,应该对这种防爆电机(试制样机)进行“笼型转子结构的点燃试验”。除此之外,此时,人们也可以采用一些特殊的措施,例如,在防爆电机起动之前,对防爆电机通入新鲜空气,保证在起动时间内防爆电机处于非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以及在防爆电机外壳内安装一些可燃性气体探测器,当它检测到有可燃性气体存在时不能起动防爆电机;或者,人们还可以采用减压起动的方法,使起动电流不大于3倍的额定电流。对于后两种情况,人们应该在
防爆电机使用技术文件中向使用者说明所应该采用的特殊措施或减压起动要求。
对于s1和s2工作制的防爆电机,因为它一旦起动就连续运行下去,平均每星期起动次数不超过1次,所以,检验人员不必对它进行这种评价。